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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癌发生的条件及原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4日

骨癌是指骨骼系统与其他器官一样会罹患来自任何组织成份肿瘤或来自其他器官的转移性病变。犯及骨骼的肿瘤, 可发生于骨细胞、骨骼的造血成份, 软骨以及纤维性或滑膜成份。那么它的发生条件是什么?又是什么原因促使它发生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骨癌发生的条件及原因

一、发生条件

骨骼是人体的支架,产生人类牵扯行动之重要组织。虽然骨头占了身体重要部份,每张X光片上几乎都可见到骨头,但很少骨癌会在无意中发现。

骨骼系统与其他器官一样会罹患来自任何组织成份的肿瘤或来自其他器官的转移性病变。侵犯骨骼的肿瘤,可发生于骨细胞、骨骼的造血成份,软骨以及纤维性或滑膜成份。其他的肿瘤可来自骨骼的肌肉神经、血管与脂肪组织等。

二、发生原因

可能与骨骼过度生长、慢性炎症刺激、遗传因素、特殊病毒的感染,骨内血液回流不顺畅及放射线照射等因素有关。

病人之年龄、性别与发生部位,对骨瘤之良性与恶性之鉴别诊断很有帮忙。骨癌易发生在12~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以原发性骨瘤为常见,次为50~60岁者,则以转移性骨癌及多发性骨髓瘤转移较多。

以上就是专家为您介绍的骨癌的诱因和发生条件,希望以上有关骨癌的病因内容对您有帮助,祝您早日康复。如果您对骨癌相关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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