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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癌为什么不能滥用以毒攻毒药物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由于恶性肿瘤容易复发、转移,对机体危害较大,预后不良,人们往往称它为“毒瘤”。治疗“毒瘤”的办法,一是调整机体,增强抵抗力,控制肿瘤生长或转移,称为补法。二是针对肿瘤破坏其生长能力以及直接杀灭“毒瘤”细胞或消除肿块,称为攻法。在人们的习惯中,往往将具有毒性的药物攻击具有毒性的肿瘤叫做以毒攻毒。 几乎所有的化疗药物,如环磷酰胺、5-氟尿嘧啶、丝裂霉素、诺维本等,都是毒性很强的药物。中医常用的攻毒抗癌药物有红砒、斑蝥、水蛭、巴豆、鸦胆子等。这些药物治疗肿瘤有一定疗效和科学根据,但不论外用或内服都具有毒性。

  以毒攻毒的方法适用于哪类病人呢?《内经》提出:“坚者削之,留者攻之,结者散之。”这是指针对肿瘤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办法。因此,凡用毒性药物都要在医师指导下,慎重地选择身体情况较好的,尤其是肝、肾及造血功能正常的患者使用。如果滥用以毒攻毒,认为毒性越大效果越好,无限制地应用剧毒药品,必然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责任编辑:实习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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